机房消防系统

机房消防系统
 
1概述
机房消防报警系统,是一体化机房安全运行的盾牌。从对火警的探测系统来看,它具有温感、烟感探测器等;对于灭火系统来说,目前基本上大多数机房建设都采用的是FM200气体灭火系统。这就要求在机房的设计和施工中,必须规划、建设钢瓶间、消防控制间和一些管道,从而达到全方位报警、分区灭火,最大限度地提高对火灾的防范能力。
2设计范围
主机房区
3设计方案
机房建设目标是为了保证机房的消防安全,本项目中采用七氟丙烷气体灭火系统。按照功能划分为主机房区为消防分区
3.1设计灭火方式
各防护采用全淹没灭火方式。
3.2设计与设备选型
系统设计采用有管网式七氟丙烷ZJ-100自动灭火系统。
3.3系统说明
1、系统构成:本工程各系统由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灭火控制系统和灭火管网系统组成。
2、操作说明:本系统具有自动、手动、机械应急操作三种启动方式。
自动状态下,若某保护区发生有烟雾(或温度上升),该防护区的感烟(或感温)火灾探测器动作并向火灾报警控制器送入一个单一火警信号,控制器即进入单一火警状态,同时驱动电动警铃发出单一火灾报警信号,此时不会发出启动灭火系统的控制信号,随着该防护区火灾的蔓延,温度持续上升(或烟雾增大),另一回路的感温(或感烟)火灾探测器动作,向控制器送入另一个单一火警信号,控制器立即确认发生火灾,同时发出复合火灾报警信号及联动信号(关闭空调、送排风装置和防火阀、防火门、防火卷帘等)。经过30秒时间的延时,控制器输出信号启动灭火系统,灭火剂经管网拖放到该防护区实施灭火,控制器接收到压力信号器的反馈信号后显亮放气指示灯,避免人员误入。
手动状态下,报警控制器在火灾发生时只发出火灾报警信号而不产生联动。
自动或手动状态下,在值班人员确认火警后,按下报警控制器面板上的或现场的”紧急启动”按钮可马上启动灭火系统。在喷放控制信号输出前,按下报警控制器面板上的或现场的”紧急启动”按钮,系统不会输出喷放信号。
当自动启动、手动启动均失效时,可进入气瓶间实施机械应急操作启动灭火系统。
3.4设备安装
1、防护区探测区域分为吊顶上、吊顶下两层,两层的探测器平面布置完全相同。火灾探测器吸顶安装,声光报警器、放气指示灯分别装于防护区门内、外的正上方。线路采用ZR-BV1.5mm穿镀锌线管敷设,线管保证接地良好。
2、送管道采用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冷拔或冷轧精密无缝钢管》中规定的无缝钢管。
3、并应内外镀锌,沿梁底吊架固定,安装完毕后其外表面涂红色油漆。喷头垂直地面安装,其高度根据吊顶高度而定。
4、设备布置见《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平面布置图》及《管网系统平面布置图》。
5、系统的安装施工应符合GB50166-9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验收规范》及GB50263-97《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要求。
3.5联动要求
各防护区的手动/自动工作状态信号、单一火警信号、复合火警信号和气体喷放信号,要送到消防中心的联动控制柜,并使系统能在喷放灭火剂之前关闭防护区内的空调、通风机及通风管道中的防火阀等设备。
3.6 防护区及储瓶间要求
1、防护区应设有能在30秒内使该区人员疏散完毕的走道与出口。
2、防护区的门应向疏散方向开启并能自动关闭,而在任何情况下均能从防护区内打开。
3、防护区的围护结构及门窗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0.5h,吊顶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0.25h。
4、储瓶间宜设在靠近防护区的专用封闭房间内,其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并应有直接通向室外或疏散走道的出口,室温应为-10℃~50℃。
5、无窗或固定窗扇的地上防护区,应设机械排风装置。
6、防护区的泄压口宜设在外墙上,应位于防护区净高的2/3以上。当设有外开弹性闭门器或弹簧门,其开口面积不小于泄压口计算面积时,不需另设泄压口。
7、在疏散走道与出口处应设置火灾事故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