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类机房建设标准和B类机房建设标准有什么不同?

A类机房建设标准和B类机房建设标准有什么不同?

根本上A类机房建设标准和B类机房建设标准没有差异,都是不允许断电的。A级机房是按容错体系配置,不允许因设备毛病、外电源中止、操作失误、维护修理中止。B级机房是冗余体系配置,不允许因设备毛病中止。
下面我们具体讲一下A类机房建设标准和B类机房建设标准有什么不同?
依据《电子信息体系机房规划标准》

国家标准:电子核算机机房规划标准
 第一章 总则
 第1.0.1条 为了使电子核算机机房规划保证电子核算机体系安稳牢靠运转及保证机房作业人员有杰出的作业环境,做到技能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用、保证质量,制定本标准。

 
 第1.0.2条 本标准适用于陆地上新建、改建和扩建的主机房修建面积大于或等于140平方m的电子核算机机房的规划。本标准不适用于工业操控用核算机机房和微型核算机机房。
 第1.0.3条 电子核算机机房规划除应履行本标准外,尚应契合现行国家有关标准标准的规则。
 
 第二章 机房方位及设备安置
 第一节 电子核算机机房方位挑选
 第2.1.1条 电子核算机机房在多层修建或高层修建物内宜设于第二、三层。
 第2.1.2条 电子核算机机房方位挑选应契合下列请求:
 一、水源足够、电子比较安稳牢靠,交通通讯便当,自然环境清洗;
 二、远离发生粉尘、油烟、有害气体以及出产或储存具有腐蚀性、易燃、易爆物品的工厂、库房、堆场等;
 三、远离强振源和强噪声源;
 四、避开强电磁场搅扰。
 第2.1.3条 当无法避开强电磁场搅扰或为保证核算机体系信息安全,可采纳有用的电磁屏蔽办法。
 第二节 电子核算机机房构成
 第2.2.1条 电子核算机机房构成应按核算机运转特色及设备详细请求断定,通常宜由主机房、根本作业间、第一类辅佐房间、第二类辅佐房间、第三类辅佐房间等构成。
 第2.2.2条 电子核算机机房的使用面积应依据核算机设备的外形尺寸安置断定。在核算机设备外形尺寸不完全把握的状况下,电子核算机机房的使用面积应契合下列规则:
 一、主机房面积可按下列办法断定:
 1.当核算机体系设备已选型时,可按下式核算:
 A=K∑S (2.2.2-1)
 式中A--核算机主机房使用面积(m2);
 K--系数,取值为5~7;
 S--核算机体系及辅佐设备的投影面积(m2)。
 2.当核算机体系的设备没有选型时,可按下式核算:
 A=KN (2.2.2-1)
 式中K--单台设备占用面积,可取4.5~5.5(m2v/台);
 N--核算机主机房内一切设备的总台数。
 二、根本作业间和第一类辅佐房间面积的总和,宜等于或大于主机房面积的1.5倍。
 三、上机预备室、外来用户作业室、硬件及软件人员单位等可按每人3.5m2~4m2核算。
 第三节 设备安置
 第2.3.1条 核算机设备宜选用分区安置,通常可分为主机区、存贮器区、数据输入区、数据输出区、通信区和监操控调度区等。详细区分可依据体系配置及办理而定。
 第2.3.2条 需求常常监督或操作的设备安置应便当操作。
 第2.3.3条 发生尘土及废物的设备应远离对尘土灵敏的设备,并宜会集安置在接近机房的回风口处。
 第2.3.4条 主机房内通道与设备间的间隔应契合下列规则:
 一、两相对机柜正面之间的间隔不该小于1.5m;
 二、机柜旁边面(或不必面)距墙不该小于0.5m,当需求修理测验时,则距墙不该小于1.2m;
 三、走道净宽不该小于1.2m。
 
 第三章 环境条件
 第一节 温、湿度及空气含尘浓度
 第3.1.1条 主机房、根本作业间内的温、湿度有必要满意核算机设备的请求。
 第3.1.2条 电子核算机机房内温、湿度应满意下列请求:
 一、开机时电子核算机机房内的温、湿度,应契合表3.1.2-1的规则。
 表3.1.2-1 开机时电子核算机机房的温、湿度
 级 别 项 目 A 级 B 级
 夏 季 冬 季 全 年
 温 度 23 ±2 ℃ 20±2 18-28℃
 相对湿度 45%-65% 40%-70%
 温度改变率 <5℃\h 并不得结露 <10℃/h 并不得结露
 二、停机时电子核算机机房内的温、湿度,应契合表3.1.2-2的规则
 表3.1.2-2 停机时电子核算机机房的温、湿度
 项 目 A 级 B 级
 温 度 5-35℃ 5-35℃
 相对湿度 40%-70% 20%-80%
 温度改变率 <5℃/h并不得结露 <10℃/h并不得结露
 第3.1.3条 开机时主机房的温、湿度应履行A级,根本作业间可依据设备请求按A、B两级履行,其它辅佐房间应按工艺请求断定。
 第3.1.4条 记载介质库的温、湿度应契合下列请求:
 一、常用记载介质库的温、湿度应与主机房一样;
 二、其它记载介质库的请求应按表3.1.4选用。
 表3.1.4 记载介质库的温、湿度
 品 种 卡片 纸带 磁 带 磁 盘
 长时间保留已记载的 未记载的 已记载的 未记载的
 温 度 5-40℃ 18-28℃ 0-40℃ 18-28℃ 0-40℃
 相对湿度 30%-70% 40%-70% 20%-80% 20%-80%
 磁场强度 <3,200A/m <4,000A/m <3,200A/m <4,000A/m
 第3.1.5条 主机房内的空气含尘浓度,在表态条件下测验,每升空气中大于或等于0.5μm的尘粒数,应少于18,000粒。
 第二节 噪声、电磁搅扰、振荡及静电
 第3.2.1条 主机房内的噪声,在核算机体系停机条件下,在主操作员方位丈量应小于68dB(A)。
 第3.2.2条 主机房内无线电搅扰场强,在频率为0.15~1,000MHz时,不该大于126dB。
 第3.2.3条 主机房内磁场搅扰环境场强不该大于800A/m。
 第3.2.4条 在核算机体系停机条件下主机房地板外表垂直及水平向的振荡加速度值,不该大于500mm/s2。
 第3.2.5条 主机房地上及作业台面的静电泄漏电阻,应契合现行国家标准《核算机机房用活动地板技能条件》的规则。
 第3.2.6条 主机房内绝缘体的静电电位不该大于1kV。
 第四节 室内装修
 第4.4.1条 主机房室内装修应选用气密性好、不起尘、易清洗,并在温、湿度改变作用下变形小的资料,并应契合下列请求:
 一、墙壁和顶棚外表应平坦,削减积灰面,并应避免眩光。如为抹灰时应契合高档抹灰的请求。
 二、应铺设活动地板。活动地板应契合现行国家标准《核算机机房用活动地板技能条件》的请求。敷设高度应按实际需求断定,宜为200~350mm。
 三、活动地板下的地上和四壁装修,可选用水泥砂浆抹灰。地上资料应平坦、耐磨。当活动地板下的空间为静压箱时,四壁及地上均应选用不起尘、不易积灰、易于清洗的饰面资料。
 四、吊顶宜选用不起尘的吸声资料,如吊顶以上及作为敷设管线用时,其四壁应抹灰,楼板底面应整理洁净;当吊顶以上空间为静压箱时,则顶部和四壁均应抹灰,并刷不易掉落的涂料,其管道的饰面,亦应选用不起尘的资料。
 第4.4.2条 根本作业间、第一类辅佐房间的室装修应选用不起尘、易清洗的资料。墙壁和顶棚外表应平坦,削减积灰面。装修资料可依据需求采纳防静电办法。地上资料应平坦、耐磨、易除尘。
 第4.4.3条 主机房和根本作业间的内门、观察窗、管线穿墙等的接缝处,均应采纳密封办法。
 第4.4.4第 电子核算机机房室内色调应浓艳柔软。
 第4.4.5条 当主机房和根本作业间设有外窗时,宜选用双层金属密闭窗,并避免阳光的直射。当选用铝合金窗时,可选用单层密闭窗,但玻璃应为中空玻璃。
 第4.4.6条 当主机房内设有用水设备时,应采纳有用的避免给排水漫溢和渗漏的办法。
 第五节 噪声及振荡操控
 第4.5.1条 主机房应远离噪声源。当不能避免时,应采纳消声和隔声办法。
 第4.5.2条 主机房内不宜设置高噪声的空调设备。当有必要设置时,应采纳有用的隔声办法。
 第4.5.3条 当第二类辅佐房间内有激烈振荡的设备时,设备及其通往主机房的管道,应采纳隔振办法。
 
 第五章 空气调节
 第一节 通常规则
 第5.1.1 主机房和根本作业间,均应设置空气调节体系。
 第5.1.2条 当主机房和其它房间的空调参数不同时,宜别离设置空调体系。
 第二节 热湿负荷核算
 第5.2.1条 核算机和其它设备的散热量应按商品的技能数据进行核算。
 第5.2.2条 电子核算机机房空调的热湿负荷应包含下列内容:
 一、核算机和其它设备的散热;
 二、修建围护结构的传热;
 三、太阳辐射热;
 四、人体散热、散湿;
 五、照明设备散热;
 六、新风负荷。
 第三节 气流组织
 第5.3.1条 主机房和根本作业间空调体系的气流组织,应依据设备对空调的请求、设备自身的冷却方法、设备安置密度、设备发热量以及房间温湿度、室内风速、防尘、消声等请求,并联系修建条件归纳思考。
 第5.3.2条 气流组织形式应按核算机体系的请求断定,当未提出明确请求时,可按表
 表5.3.2 气流组织、风口及送风温差
 气流组织 下送上回 上送上回(或侧回) 侧送侧回
 送风口 1.带可调多叶阀的格栅风口2.条形风口(带有条形风口的活动地板) 3.孔板 1.散流器2.带扩散板风口3.孔板4.百叶风口5.格栅风口 1.百叶风口2.格栅风口
 回风口 1.格栅风口2.百叶风口3.网板风口4.其它风口
 送风温差 4-6℃送风温度应高于室内空气露点温度 4-6℃ 6-8℃
 5.3.2选用。对设备安置密度大、设备发热量大的主机房宜选用活动地板下送上回方法。
 第5.3.3条 选用活动地板下送风时,出口风速不该大于3m/s,送风气流不该直对作业人员。
 第四节 体系规划
 第5.4.1条 电子核算机机房请求空调的房间宜会集安置;室内温、湿度请求附近的房间,宜相邻安置。
 第5.4.2条 主机房不宜设采暖散热器。如设散热器有必要采纳严格的防漏办法。
 第5.4.3条 电子核算机机房的风管及其它管道的保温和消声资料及其粘结剂,应选用非焚烧资料或难焚烧资料。冷外表需作隔气保温处理。选用活动地板下送风方法时,楼板应采纳保温办法。
 第5.4.4条 风管不宜穿过防火墙和变形缝。如有必要穿过期,应在穿过防火墙处设防火阈;穿过变形缝处,应在两边设防火阀。防火阈应既可手动又能自控。穿过防火墙、变形缝的风管两边各2m范围内的风管保温资料,有必要选用非焚烧资料。